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并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醉驾冲关行为,其所应承受的严厉惩罚如下:
首先,醉酒后冒险驾驶机动车辆者,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直至饮酒状态完全清醒,同时核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除此之外,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且在未来的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
而对于那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人来说,他们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处罚:
不仅要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强制约束,直到酒精浓度恢复正常水平,而且还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在未来的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
即使在重新获得驾驶资格之后,也不得再从事任何与营运机动车相关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