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宣告企业破产之裁定,自宣告之日起便产生了法定效应。
破产宣告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应当停止生产经营等各类活动。
若为债权人利益确实需要持续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特许批准方可进行。
2.在破产宣告之日起,破产企业将丧失对自身全部财产的自主管理与处分权利,其所有财产均由清算组全权接管。
同时,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也仅能由清算组进行合法使用。
《企业破产法》第17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