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如企业已经按时缴纳了水电费,那么擅自对其实施断电或断水的行为无疑是不合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如果情节恶劣,甚至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
在此基础之上,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更进一步强调,任何有关部门或组织都不能以暴力、恐吓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手段,例如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以及道路通行等方式,来强制让被征收者进行搬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