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在构成要件上强调的是,其主观因素必须是出于恶意或故意。
而在实际操作中,它的表现形式往往是行为者对他人的身体进行了非法的、有害的破坏。
在这起犯罪案件中,行为人是一个普通的自然人,因此并没有作案特权。
该项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被害者的身体权益,若行为人的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则不能构成此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受害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那么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当然,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则应按照相应的法规执行。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