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规定,全封闭式砖混结构猪舍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补偿金额设定为每平方米550元;
对于半封闭式布局或者存在后跨和陈旧猪舍情况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450元;
而对于开放式猪舍以及采用保温板搭建的猪舍或简易棚屋等,其相应的补偿金额则定为每平方米300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