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章建筑被强行拆除却感到不满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可采取的解决途径:
首先,当行政机关决定对非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相关设施进行强制拆除时,他们通常会先行发布公告。
在此期间,当事人有权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如果违章建筑已经被强制拆除,那么当事人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