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量刑标准通常规定为:
对犯有该罪行的罪犯,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处罚;
若情节较轻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顾名思义,即是指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识等交通设备的行为,从而危及公共安全,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或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