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包括以网络借贷之名,请求申请人预先支付所谓的"手续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提现费"、"会员费"、违约金以及"认证金"等名目繁多的费用;
同时通过制造虚假的银行流水痕迹,故意让申请人误以为已成功获得了贷款的全额;
然后肆无忌惮地认定申请人存在违约行为,强行要求其立即偿还所谓的"虚高借款"。
这种行为不仅涉嫌构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等多种刑事犯罪,如果需要法律援助的话,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