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利申请,需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首先,对于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之申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必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的特质;
其次,针对外观设计专利之申请而言,根据法规要求,其必须具备新颖性并不得属于现有设计范畴,同时还需确保自身的外观设计作品不会与他人已取得的专利权产生冲突,也不得违反国家法令、损害社会公益或妨碍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