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对于那些被判定犯有侵犯著作权罪名的罪犯来说,依照以下所述的法律条文进行惩罚是合法且合理的:
倘若这些犯罪行为是出于牟取商业利益的目的,并且他们在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权益活动中,已经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益或造成了其他严重的社会影响,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法庭将会对其判处长达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会附加罚款等其他形式的惩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