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领域中,针对法律异议中所涉及的著作权人(CopyrightOwner)这一概念,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具备法律资格,能够依法享受对各类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所拥有之版权的个人,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具有此种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团体。
并且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权利并非仅仅局限于作者本人手中,它同样可以被转让给他人,因此,我们可以将著作权人进一步细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承袭著作权人两类。
其中,原始著作权人便是指那些作品的原创作者,而承袭著作权人则更多表现为除原始著作权人之外的其他享有版权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