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筑物进行商业运作时,若遭强制拆除将无法获得任何补偿。
违规建筑,即是指未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等合法手续便擅自建设的房屋。
对于此类非法建筑,通常会受到法律命令予以拆除;
若业主未能主动履行此项义务,则可能面临强制拆除的命运。
在此过程中,如若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这便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范畴,相关行政机构需依法进行公告。
在政府发布责成决定之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责任提前15天向被拆迁人发出通知,同时必须尽心尽力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期尽可能地动员被拆迁人自愿迁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