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之规定,已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且通过犯罪人意志外之因素未能达到预期结果者,属于犯罪未遂形态。
在量刑方面,应对此等未遂犯进行对比既成罪行后予以更轻或较轻之处罚。
然而,从轻或是减轻的程度究竟如何,则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然而,对于那些情节极其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以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的未遂犯,亦可给予与既遂犯同等程度的惩罚,而无需从轻或减轻其刑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