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信用卡款项长期不偿还的行为,可能导致以下法律方面的风险与问题:
首先,您将会面临高昂的逾期利息负担;
其次,商行或许会诉诸法庭,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以及律师代理费用等经济压力也将成为您需要承担的代价;
再次,个人征信系统中将会留下负面的信用记录,这对于日后办理银行业务如开户、申请贷款等都将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最后,若所欠款项总额高达10,000元人民币以上,则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从而面临刑事指控和相应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内容如下:
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具体而言,该法条列举了四种常见的信用卡诈骗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