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买到盗版书籍的消费者在主观上并无任何过错,且商家存在明知故犯、故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欺诈行为时,该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提出三倍赔偿的请求。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如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需额外补偿消费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补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盗版书籍所支付的价款的三倍。
若增加的赔偿金额低于人民币五百元,则以人民币五百元为准。
然而,若商家已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所售卖的书籍为盗版或存在质量问题,而消费者仍坚持购买,则不得再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