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家庭拆迁所引发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如有可能,应当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需交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财产状况,以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为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同时,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协助配偶工作等原因而承担了较多责任与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另一方也必须予以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