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由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注册请求。
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在接收到申请后的九个月内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核,如认为符合注册条件,将予以初步审定并发布公告。
最后,对于已经通过初步审定并发布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予以核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同时再次发布公告以示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