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侵权鉴定机构的归属问题,应明确其属于当地政府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工商管理部门将秉承严谨的态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文进行鉴定分析,并依照法定的程序与方式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倘若涉及到公司企业的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甚至会对企业法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其次,若满足以下所列的构成要件,则可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首先,必须存在违法行为,这意味着行为人已经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其次,该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即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最后,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过错,即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其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仍然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