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死刑辩护专题 >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主要是什么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主要是什么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主要是什么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
2024-05-09 10:30:04 已帮助97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主要是什么
关于死刑适用范围,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严格限制:
首先,犯罪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或审判期间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其次,死刑仅适用于那些情节极端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罪犯。
最后,对于那些理应判以重刑者,若其罪行并非必须立即执行,可先判处死刑并同时宣布有期徒刑两年的缓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