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到拘禁或拘留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人士拥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当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捕时,他们所聘请的律师也有资格代表他们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申请取保候审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首先,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如果申请人是律师,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最后,提交正式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