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对于
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作出明确界定: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擅自将他人委托保管的财产非法占据,且涉及金额已达较大程度,仍拒绝归还的,将被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罚款;
若
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
犯罪情节的,则依法应被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须支付一定数额的
罚金。
此外,如果
行为人擅自将他人
遗失物品或
埋藏物非法占有,且涉及金额已达到较大程度,仍拒绝交出者,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
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法律所规定的
犯罪行为,仅在受害方提出控告时方可予以审理和判决。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