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通常被定义为当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既定约定时,必须向对方支付的金钱性补偿金额。
在此过程中,合约双方可在事前协商并确立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如此便能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由违约方严格遵照事先设定的违约金标准进行支付。
若双方所达成的违约金约定无法弥补实际损失,则受损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适当地增加其应得的赔偿金;
另外,若违约金约定过高导致超过实际损失,受损方亦有权利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
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就违约金事宜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在出现违约情况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违约行为给自身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来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