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作为行政处罚中的一种特定表现形式,体现出精神方面的惩罚力度。
这种处罚方式由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规定,针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书面的严厉斥责与严肃警告,它同时也是监管机构执行处罚措施的重要环节之一。
警告在实施过程中既具备教育性特征,也涵盖制裁性的内涵。
其主要目标在于警示违反规定的人意识到自身所为已触犯法规,进而使受罚者在精神层面遭受打击,激发他们对违规行为产生应有的重视和警惕。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