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解约事宜而言,通常情况下会设定为期一年的明确期限作为限制条件。
但若相关法律对此有所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达成了共识,那么相应的解除期限将按照这些规定或约定加以执行;
反之,倘若未作任何规定亦未进行约定,则该解除期限应自解约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且不得超过一年;
此外,如对方对解约提出催告,则解约期限还可在催告发出后的合理期限内予以延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