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怀孕阶段,男性并没有权利
提出离婚请求。
由于怀孕时期的特殊性,此时妇女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方面都处于较为脆弱的状态。
倘若在此期间
男方提出离婚,将会给女方的身心健康以及腹中胎儿及新生婴儿的健康带来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法律对于这一特定时间段内男方的
诉讼权利进行了相应的限制与约束。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
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