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捕捉超过20只的野生林蛙,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处罚。
林蛙被列为“三有动物”,这一类别的动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因此,若有人捕捉了超过20只的野生林蛙,便会视为违反了狩猎法规,他们可能在禁猎区、禁猎期内,或者采用了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从而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狩猎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