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过刑法典中,对于涉及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之犯罪的法律制裁有着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对于情节较轻的,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对于销售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但未超过五十万元的情况,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即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制造伪劣产品罪”,是指那些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故意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