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款事宜,当事人可选择在原告所在地进行法律诉讼,唯需符合如下任一特定条件:
首先,借款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应位于原告所在地区;
其次,若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书面明确约定将原告所在地确认为司法管辖区域;
再次,若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上并无具体约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点,亦未就此问题作出补充协议并且根据订立时的相关条款或交易惯例无法确定时,自接受款项方所在地视为原告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