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机关对不予起诉的处理时限是这样规定的:
在做出不予起诉的审查决定以后,应当迅速将这一决定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告,并且应当依法送达被调查对象以及其所在单位。
若被调查对象正在拘留阶段等待审判,此时则应立即予以释放。
至于被害人存在的案件中,倘若决定不予起诉,人民检察院则需将这一决定书依法送达被害者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