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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定退伙,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05 13:00:11 已帮助15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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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定退伙,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明确规定了经营期限的合资协定中,若在联合企业持续存在期间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合伙人有权选择退出该合资企业:
首先,当合同中明文规定的退资条件得以满足;
其次,经过所有合伙人全票通过或者多数表决;
再者,如果出现了合伙人无法再参与到联合企业的决策或业务中的真实情况;
最后,如果其他合伙人严重违背了在合资协议中所规定的应尽的义务。《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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