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引发之房舍损坏所产生者责任,应该由房产权所有者负责。
由于台风被认为是不可抗拒的力量,然而,国家依然会提供必要的援助与扶持。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待自然灾害风险解除之后,遭受灾害区域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须在合理范围内研究并制定出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计划以及相关的优待政策,且应积极组织开展住房重建或修理工作,以修复因灾难而受损的居民住宅。
对于确实存在恢复重建困难的家庭,政府应给予特别关注及支持。《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