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复杂的现实社会中,环境污染的现象随处可见,然而,并非所有涉及到环境污染的行为都能构成环境污染罪。
只有当这些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才可能被认定为环境污染罪,进而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那么,对于污染环境的行为,法律究竟是如何量刑的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