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体系中,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涉及受贿罪的案件展开调查时,应着重关注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首先,获取职务便利方面的相关证据;
其次,收集索取或收取他人财产方面的证据;
最后,应当收集关于为他人谋求利益或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等方面的证据。
其中,搜集受贿者利用其职务便利来为行贿者谋取利益的证据是证明受贿犯罪行为成立的首要前提条件。
此外,即使受贿者已经收取了他人的财物,但并未实际为他人谋取任何利益,也依然可能被判定犯有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