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由承包工程之包工头提供服务引发的争议,鉴于此类情形下的主体并非法定意义上的合格用人单位,与依其相关规定进行工作的劳动者之间,应被视为劳务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合约关系。
因此,在包工头未能及时支付工人报酬的状况下,工人可以选择直接诉诸于法院,以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包工头承担拖欠薪酬的责任。《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