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民诉法之规定,从实体权益确受损失或应有意识理解其所拥有权益已受损至实际行动发起要求民事权益保护的距离期限为三年不等。
此
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主体真正了解或应该知道自身权益受损及职责者履行义务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有实质权益蒙受损失之日起超出两年以上未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救济,则最高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如遇特殊情形,可向有权机构提出申请加以延展。
据此,在
离婚后,夫妻双方对
共同债务的追索时效设定为三年。
倘若
债权人在
债务期满后三年内不
起诉要求权利,便逾越了诉讼时效,届时
债务人有权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进行抗辩并不予履行负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