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净身出户”并不纳入婚姻关系解除时的婚前财产范畴之内。
除非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约定另行规定。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事宜时,法院往往会把焦点集中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领域,并决定这些财产的归属权。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就分割财产事项缔结了相关协议,并且该协议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根据这份协议的具体约定,夫妻双方也可据此分割财产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