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关于盗窃行为的证据无法确凿明晰,法庭应裁定撤销此案。
而若是已被提起公诉且证据不足以支持对被告的确切定罪,则法庭应宣告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难以成立,并做出无罪判决的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条之规定,当被告方完成最后陈述之后,审判长将宣布休庭,由合议庭成员组成的评议小组将对已查明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与讨论,然后根据所得出的结论,分别做出如下判决:
(1)若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真实可靠且充分有力,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确定被告有罪,那么法庭应做出有罪判决;
(2)若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确定被告无罪,那么法庭应做出无罪判决;
(3)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那么法庭应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难以成立,并做出无罪判决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