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制拆迁行为,被征收者唯有诉诸法律方能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此时,被征收者应考虑聘请资深律师,代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追究侵权方(通常是指实施强拆行为的主体)对被征收者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
在面对房屋征收过程中,如果被征收的房产所有者身份尚未明确,那么相关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上报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其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同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