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未满十八岁所签署的合同效力会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年龄在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各种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此类人群签署的任何合同都将被视为无效合同。
其次,对于年龄在八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被归类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此类未成年人签署的合同中,若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授权或同意,或者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事后追认,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有效合同。
再者,对于年龄在八周岁以上且纯获利的合同,或者与他们的年龄和智力水平相当的合同,也将被视为有效合同。
最后,对于年满十六周岁并以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将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因此,他们签署的合同将被视为有效合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未满十八岁时签署的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这些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