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需求聘请律师参与调解交通事故时,收取费用的基准价通常在1,500~2,000元之间。
同时,律师对于此类业务的处理次数,一般设定在两次以内,以免给当事人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
-针对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诉讼事务,若律师担任原告一方代理人,则向其收取的服务费用将按照诉讼标的(所要求被告支付的赔偿金金额)的百分比计算,即合理的浮动范围为5%-8%,但最低费用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元。
反之,如果是作为被告代理人,相应收取的服务费原则上以诉讼标的为基数,依照比例调整,变化范围可控制在3%-5%,然而最低收费额同样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