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贪污公款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元者,将依法受到刑法制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贪污罪的定义:
即国家工作人员基于职守之便所实施的,对公共资产的侵占、盗窃、诈骗或其它不正当使用等行为。
另外,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委派掌管国有资产、负责经营管理的人员,如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上述侵权行为者,同样应被视为贪污。
其次,个人贪污所得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将被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贪污情节恶劣的话,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犯下贪污重罪但事后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退缴赃款者,他们可能能够得到宽大处理,或者避免遭受刑事定罪,但是,他们仍然必须接受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