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事故案件,患者方面可以采取报案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无论何种单位或个人若发现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均具有权利亦负有责任向相关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者举报。
在受到侵害时,被害人对于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同样享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者控告的权力。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所收到的报案、控告、举报等信息,均应予以接受。
如发现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的情况,则应将相关材料移交给相应的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若遇到不属于自身管辖但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应先行采取紧急措施,随后再将相关材料移交给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