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供更精准详细的信息并保证服务质量,上海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应遵循政府的指示性价格标准。
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无论是作为疑犯、被告,亦或是自诉人、受害者的代理律师,我们都坚持按不同阶段计件收费原则。
在侦查阶段,收费标准定为每件涉案金额2000元到15000元之间;
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则为每件2000元到15000元;
而进入法院审理程序的一审阶段,一件案件的收费标准会登记为4000元到45000元区间。
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和审诉案件,我们会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用。
如果受害人依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们将会参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收取律师服务费用。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同一案件内涉及多个罪名或数起犯罪实事,那么我们将根据罪名或犯罪实事分开计件进行收费。
对于公民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或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发放抚恤金、救济金,以及申请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是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非诉案件代理人;
以及兼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代表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服务费用将按审判阶段进行计算。
其中,以案件数量进行计费的数额应在每件3000元到15000元之间浮动;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标准是以标的额折算为百分比,10万元以下(包含10万元)占10%,最低收费为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占6%;
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占4%;
超过1000万元部分仅占2%,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的差额累计计费。
至于再审、申诉案件,我们也会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关于计时收费标准,我们将按照有效工作100-3000元/小时进行收费。
此外,收费标准可以下调,但不得超过一定幅度。
当一家律师事务所受理一宗案件的不同阶段时,从第二阶段开始,我们将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案件法律关系复杂,需要律师投入异常大量的工作精力,导致全部办案时间远超同类案件平均水平;
或者案件涉及专业领域疑难点,对律师的专业水平要求远远超出同类案件;
又如对重大涉外案件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等,经由我们律所与委托人协商,我们有权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最高5倍进行收费。
记时收费案件不适用于上述规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