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种类型案件的收费标准及规定如下:
1、普通案件的基准收费标准为:
民事案件每件1500元;
行政案件每件2000元;
刑事案件每件3000元;
仲裁案件每件收费标淮亦为3000元。
2、根据各个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的差异,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浮动:
(1)对于简明且易于处理的诉讼案件,其具体收费标准可浮动于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50%额度范围之内;
(2)对于较为重大、复杂的诉讼以及仲裁案件,其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的三倍范围内浮动;
(3)而对于那些争议性强、难度较大的案件,其收费标准则可以在上述标准的五倍范围内浮动;
(4)如果涉及到外资因素(如争议标的物来源或合同签署地点,或合同履行地点位于境外,需适用外国法律法规),其收费标准同样可以在此基础上再上浮五倍;
可将以上各个因素合并计费,但是,最终的实际收费标准应该不能超过规定标准的十倍。
至于经济案件的代理费用标准,除了依据是否涉及财产关系来决定基本标准以外,还要按照以下阶段性的收费公式计算额外收费额(以折半累进方式计算):
-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以下:
每件收费额为1万元-10万元之间的收费额为总债务标的的4%;
-1万元至10万元之间:
每件收费额为10万元-50万元之间的收费额为总债务标的的3%;
-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
每件收费额为100万元-500万元之间的收费额为总债务标的的2.5%;
-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
每件收费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之间的收费额为总债务标的的2%;
-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
每件收取的收费额为总债务标的的1.5%;
>1000万元的情况下:
收取的收费额为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