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故意造成道路车辆拥堵,这属于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法行为,应当受到相应惩罚;
第二,若情节较为严重,可能构成擅自聚集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以及道路交通秩序等等罪行。
对于情节较为恶劣的首要分子,司法机关有权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惩罚性措施;
第三,倘若某些人未经政府部门的审批授权,私自进行道路开挖、占据以及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则会面临道路主管部门的强制制止和勒令恢复原状的命令,同时还需接受依法罚款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