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感情破裂导致的
离婚诉讼所需时长问题,这因个案而异,并取决于多种因素。
通常来说,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及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实施条例,若人
民法院采用普通审判程序处理
离婚案件,则应自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诉讼流程。
若在
一审判决下达之后没有任何一方提起上诉,那么从
上诉期结束后的第十五天开始,该判决即视为生效。
然而,假设一审判决发生后出现上诉情况,那么人民法院应对涉及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进行
二审程序审理,且自
二审立案之日起,第二审法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此案,公布二审判决。
当二审判决确定之后,这份判决将被视为终局裁决,对于所有未同意离婚的一方来说,都具有强行离婚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