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系指借用信用卡执行非法占有的犯罪行为,此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信用卡的相关管理法规,且通过使用信用卡实施欺诈活动,获取大量金钱款项的行为。
对此类罪犯依法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