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倘若造成了人员伤亡,那么就极有可能会导致刑事犯罪行为的发生。
若肇事的车辆确实已投保,那么车主,驾驶员,以及承保的保险公司就都成为了该案的被告人。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首先应当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其所能承担的责任限额内对受害方展开赔偿事宜;
若赔偿数额仍然无法完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剩余部分则需要由肇事方自行承担。
这是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
具体到处理死亡赔偿金问题时,不同受害人家属的年龄、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会直接影响最终的赔付结果。
然而,不论受害人的年龄如何变化,死亡赔偿金总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准来进行计算的。
值得注意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甚至可能是同一地区。
至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关键指标,我们建议您参考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在上一年度发布的相应统计资料进行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