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问题,法律界已给出明确的答案——判刑与其所窃取之物品的价值紧密相连。
若网络盗窃金额在被判定为“轻微”的等级之内,则应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单独的罚金赔偿责任。
倘若涉及金额较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被告人将会面临三至十年内的有期徒刑,同样需缴纳罚金作为惩罚。
至于那些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大额盗窃案,被告人将可能被判处最重型的刑罚——十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加上缴纳罚金或者被剥夺所有财产。
此外,伴随着互联网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网络盗窃的形式也日渐多样化,尤其是对他人财物或私人物品的盗窃行为。
为了规范广大网民的网络行为,刑法中对于网络盗窃案件制定了对应的处分标准。
网络盗窃罪,简单理解就是利用电脑技术手段,如获取密码、控制账号、更改程序等等手段,非法占有有形或无形的财物以及货币。
由此可见,盗窃网络上虚构的财产应视作普通的盗窃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定罪。
必须明白的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并不是凭空而来,它主要源于玩家对游戏的操控,其中隐含的价值除了来自于玩家自身的劳动付出、时间投入、甚至点击流量等;
另外,许多超设的游戏货币、游戏设备等都可以通过购买专门的充值卡来完成,而这些充值卡实质上是由游戏用户通过现金交易(即真实货币)购得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