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债券置换技术乃是一项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其核心思想在于债券持有者果断地决定出售部分或全部所持有的债券,并以此为筹码交换其他在市场价值评估中被认可为相当或近似于原持有债券的标的资产。
然而,根据现行法律条文,当某些特定情况下发生,例如,负债人采取出售其拥有的全部债权、放弃原有债权的担保措施、无偿转让其所有财产等方式来处理其财产权益时,或者故意拖延其到期应偿还的债权,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实质性影响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负债人的上述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政府债务置换是指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危机,使新发行的债券和旧债券在同一时间进行购买和销售,用新的债券置换之前持有国家债券的人手中即将到期的旧债券的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